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主要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清晰的扫描件;
2、网站域名证书清晰的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3、法人身份证清晰的扫描件;
4、2名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清晰的扫描件及简历;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清晰的扫描件及简历;
审批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时间:20-4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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