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条件及审批流程 国家局核名条件及审批流程 国家局核名条件及审批流程 国家局核名办理流程及条件国家局核名:是指注册无行政区域的公司、带有国家性质地域(比如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的公司时,将名称提交到工商总局进行预审的一种前置审批。 核名范围包括:国家总局名字,不带行政区域,不带行业类型,疑难核准,调股东信息,中字头,国字头。
一手专办理:
1、总局无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2、加急核名,当天过,1天过;
3、疑难名称核准;
4、中字头,国字头名字核准;
5、已核准名称股东调整;
6、无行业总局核名核准;
7、售电公司总局核名
一、公司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备案通知书》。
二、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