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全称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2类)
典型业务
多方视频通话、多方视频会议
远程教育、远程医疗
在线点播、直播
审批机构
地网:省级通信管理局
全网:工业和信息化部
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5年。5年后需要办理许可证续期
年检时间:每年1-3月年检
业务范围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工信部官方说明,主要包括内容: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若不开展网站接入服务业务,ISP许可证申请企业需要通过以下两套系统技术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申请IDC/ISP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公司股东证件(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
a.股东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b.股东为企业法人,提供该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5、3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
6、 机房租赁合同、出口带宽租赁合同;
7、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