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新设立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或者被开除公职等不好记录;
2.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上述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1.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2.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3.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及安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