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准备资料,1、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
3、个人股东变动纳税情况表
4、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转让双方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8、新旧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原件及复印件、验资证明、支付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9、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
10、被投资企业出具的股东变更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与股东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是法定登记事项,若法定代表人(董监事经理)发生变化,应申请您提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事经理)变更登记服务,包括法律文件制作、线上数据申报、营业执照领取等服务。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和《公司法》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董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