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先生,我在北京。现在我就说一下在申办医疗美容整形医院或者门诊、诊所的消防问题,目前在北京,一般办理消防都是由物业垄断式申报,所以,在租房时,可以去物业确认一下消防问题,现在只有个别办公楼或者商业楼不接消防的申报,那么,我们一般会帮助客户来弄消防的申报业务,但是还是要跟物业搞好关系,因为装修还是需要物业的协助的。我头些年接过一个客户,当时客户和物业关系特别僵,装修时,也制造了不少麻烦,后花点钱,喝点酒,后把事情解决了。在审批过程中,能花小钱解决问题,尽量去花钱解决,速度快,即省时间,又省房租,还能早点启动医疗机构去接业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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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筹建诊所门诊医院注册审批的李经理,在此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我的文章,若您想成立一家医院、门诊、或诊所,可随时通过电话咨询我,也可以加我的电话微信,我会尽快解答您的疑虑。
注册整形美容美容院营业执照
其他有数量限制,依据《宜良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设置。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通过审查;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通过审查;
(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通过审查;
(五)拟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资质通过审查;
(六)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资质符合《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规定;
(七)执业人员通过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现场抽查考核;
(八)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达到《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规定;
(九)业务用房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十)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十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需要。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26条。
新开美容诊所需要的所有资质?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医疗美容需要什么资质?医疗美容机构就是由卫生部门颁发具医疗美容资格执的美容医疗机构。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一、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资质:
1、首先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其诊疗科目当中需要登记有医疗美容科及相关二级诊疗科目。
3、从事诊治的人员具备医师资质。
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医师资格。
(一)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
(1)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临床工作经历;
(2)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临床工作经历;
(3)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和皮肤病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十二条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
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