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的业务类型融资方式
随着国企改革需求的不断提升,政府为建立国有资产转让渠道,盘活不良资产和弱流动性资产,各地金交所顺势而生。金交所产品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方案中,也出现了不少疑问,金交所到底是什么样的机构?它的设立合法吗?金交所的产品和信托、私募基金有什么异同?今天和大家聊聊金交所。
01 金交所依靠地方政府出道
定义:金交所的全称是“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所”,是省级人民政府机构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成立依据:金交所成立依据主要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金融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市场定位:在整个金融市场中,金交所属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
股东背景:从股东来看,金交所的股东以各地方国资委为主,Zui近4年放开了股东限制,民营企业也加速入场,券商,大型集团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占部分,整体实力雄厚。
国内的金融牌照发放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为了盘活地方金融、招商引资等目的,地方政府也要求事权空间,也要成立自己管控的交易所。
金交所的发展:从其发展史看,2010年5月,天金所和北金所诞生,成为Zui早的两家交易所。
北金所先是成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此后被央行旗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收编,成为央行发展场外市场的重要推手。
天金所后来引入蚂蚁金服入主,成为其Zui大股东,蚂蚁金服副总裁袁雷鸣出任天金所董事长。
到2011年初,全国范围内又出现了7家金交所,分布在安徽、重庆、深圳前海、大连、河北、四川、武汉。
这10家Zui早的金交所,除了天交所和陆金所,全都通过了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
由于38号文的监管,2011年后成立的金交所,都没能够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名称获得工商注册,而是换成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股权交易中心等名称。但其实交易所和交易中心的权限和功能是一样的。只通过国务院直属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被命名为交易所,由省级政府审批的,通常起名为交易中心。
金交所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股东关系和政策倾斜不同,各家交易所的定位和功能有一定差异。金交所在全国相对稀缺。目前国内金交所(包括交易所和交易中心两种)数量不少于70家。而真正叫得上“金交所”的实际上只有9家。
02 金交所业务类型广泛
金交所的业务范围包罗万象,主营业务有四类: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融资类业务、中介类业务。
金交所交易的金融资产多数属于非标资产。其他包括应收账款、股权债权投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