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非工作事务所变更需要的材料
范围:社会工作服务、工作者培养、社工工作宣传、推广,承接政府项目等等。
无论是出于节税考虑还是出于公益考虑,现在设立民非组织的企业或个人越来越多,套路也是越来越花样,民非组织,公益组织中的一种,由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审批,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比如说,涉及到医患的民非,上级主管接收部门就应该是卫纪委,而与文化有关的民非,上级接收单位就是文化局了,甚至有些,比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中心这种,还会涉及到街道或者社区办事处。
可以看出来,每一家民非的设立都是有不一样的流程,需要跑不同的部门。
业务主管单位范围:
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组织(详见《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其职能应当涵盖所主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办理流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第六条),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