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办理流程
(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五)有必要的场所。
(六)同时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现有民非企业单位资源转让:
1.北京xx培训中心
注册时间:2018年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
备注:执照在手,随时可变更
2.北京xx培训中心
注册时间:2015年
注册地址:北京昌平
注册资金: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