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初次办理)
一、商务委备案
第I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
第二步 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应与网上注册时所选备案机关一致)提交
第三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公司公章。
第四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天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办理海关登记手续
三、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检验检疫备案登记手续
四、到北京电子口岸申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同时办理出口单位核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