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中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或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此肯定就有老板有疑惑了,我该去哪个部门申请办理呢?
北京朝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各位老板解答:一般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时长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并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在此,北京朝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各位老板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的记录;
北京朝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繁华的商业区,地铁交通便利,我司拥有多名企业注册顾问,1000多家各类公司注册经验,如今累计已与百家企业达成合作关系。
了解以上的注意事项后,再加上我司的鼎力相助,相信各位老板很快就可以拿到期待已久的许可证了。我公司常年办理此项业务,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办理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业务,欢迎各位有需要的老板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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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