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全国保险代理和全国保险经纪注册资金1000万增资5000万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其主要的思路是将新设的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5000万元。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政策调整之后,市场上保险代理公司有三类:一类注册资本金200万元~1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5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保险经纪公司也有两类:一类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5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对于那些在两个《决定》颁布前设立的注册资本金不足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对这些机构不强制要求一次性增资,允许其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已经设有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如果要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分支机构,其注册资本金应增至5000万元。
办理全国保险代理和全国保险经纪注册资金1000万增资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