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保险经纪许可证及保险代理许可证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服务地区:
南方: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华北区:北京、天津、冀北、河北、山东、山西
华东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华中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西南:四川、重庆、西藏
经营保险经纪许可证和保险代理许可证办理要求:
1、保险经纪公司需要有至少1名保险从业经验的高管;
2、保险经纪公司需要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需实缴;
3、任职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4、若学历不满足大专以上,需从事金融或者评估工作10年以上。学历证书即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5、以往工作经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2)与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3)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工作履历档案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