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北京基金会需要的条件及材料
基金会一般分为公益基金会和慈善基金会。其作用是一致的,均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机构。
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1.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1个监事,1个秘书长,需要一所学校至今的简历、至今的单位盖公章,理事会成员人事档案存档处开证明。理事长和监事至今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2.4个专职人员,提供从业简历、是否为京籍人员。
3.产权证、房租协议或购房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住宅性质不得使用)
4.理事长即法人、捐赠人即发起人(可以是多个)。
5.发起人为公司的,必须北京的公司,为个人的,必须是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及秘书长,其中出资者必须为北京户籍。
6.原始基金出资为800万且参加专家论证。
7.理事长、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8.所有人员都不能是政府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9.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10.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分之二必须是北京户籍,其中理事长必须北京户籍,其余理事监事人员非北京户籍的必须具备北京居住证。
11.业务范围
12.若以人名作为基金会字号使用,需去公证处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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