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办理条件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或《网文证》
(2)审核部门:各省的文化厅
(3)审核时间:正受理20工作日
(4)有效期:三年
(5)审核要求:网站运营、技术人员2名,企业不能涉及外资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3)公司的工商调档章程;
(4)验资报告复印件(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业务发展报告;
其中业务发展报告包括:【行业背景分析、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盈利模式分析、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含七大项:
(1)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转载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它文化产品。
(2)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4)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