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等申请材料。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并需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3、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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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
1、收购融资担保牌照的发起人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融资担保牌照收购方需提供相应的出资证明;
3、融资担保牌照收购方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管、法人;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主要手续:
1)取得金管局(经信委、商务厅)出具的股权出让批复。
2)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变更过户周期:2-3个月。
融资担保主管单位:省级商务厅、直辖市级经信委
注册资本实缴要求:因地而异。常见的是2000万人民币起步。
不难看出,融资担保牌照收购主要是看收购方股东的资金实力和信誉度,相比于新申请融资担保牌照要容易很多。在腾博实际办理过程中,融资担保牌照收购流程也相对比较简单,时间快,拿到金融办对于融资担保牌照收购协议的准许批文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