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昨天公司又卖了一个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幸好公司强大,客户资源多手里还有一个谈好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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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原则及标准:
1、代理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3、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允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9、拟设立的保险代理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相同。
标的情况:
注册资金:5000万
地址:全国
注册时间:2005.10
公司情况:公司干净无异常,保险代理刚续费到2025年
全国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今运阳光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蓝堡国际中心1座2601
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