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的制度与要求是企业进行国际融资前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以下是对这些制度与要求的解析:
1. 外债备案登记的基本条件
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借用外债应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2. 外债备案登记的申请材料
企业在申请外债备案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加盖公章的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
上年度或zui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化,需提供原《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并出示相关业务登记凭证。
3. 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
企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在线申请。
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
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
4. 外债备案登记的风险管理
企业在借用外债前必须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完成审核登记手续。未经审核登记的,不得借用外债。企业需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进行备案登记,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5. 外债备案登记的法律责任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存在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遵循上述制度与要求,江苏企业可以确保外债备案登记的合规性,有效管理和控制跨境融资过程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