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CP许可证的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ICP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概况;
4 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6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7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增值电信 ICP 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概况(包括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等。如果申请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网上申请:登录相关电信管理部门的官网,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材料审查:电信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实地查验(可能需要):电信管理机构可能会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对申请人实地查验,申请人需配合。
审批决定: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电信管理机构会审查完毕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领取许可证: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方式领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