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许可证管理方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机构从业烟草专卖品生产、批发价、零售、进出口贸易等服务的,应当向邮政管理局申请办理领到烟草局许可证书。第二十五条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派发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
(一)办公场所根据安全性要素不适合运营烟草的;
(二)中、小学周边;
(三)撤销从业烟草局业务流程资质不满意三年的;
(四)因申请者瞒报相关情况或是递交伪造材料,邮政管理局做出不受理或是不予以颁证确定后,申请者一年内再度提交申请的;
(五)因申请者以蒙骗、行贿等非法途径所取得的烟草局许可证书被吊销后,申请者三年内再度提交申请的;
(六)未获得烟草局零售经营许可证运营烟草专卖品业务流程,一年内被行政机关惩罚2次之上,在三年内申请办理领到烟草局零售许可证;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的许多不予以颁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