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428-2009《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判定依据
GB/T 17428-2009《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检测项目
耐火性能
该样品经检测,耐火性能达到60mi
检测结论
附注
月21日
0
主 检:
1.本检测结果仅对收到的才责;
2.委托方要求耐火极限1.00H
3.管道A重308kg,管道B重245k
批 准:才
审 核:
序号
国家建筑防火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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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依据
指标要求
检测结果
单项判定
管道A完
整性
管道A隔
热性
管道B完
管道B隔
GB/T 17428-
2009
炉外管道段发生以下任一限定情况均 认为试件丧失完整性:
a) 棉垫被点燃;
b) ①6niin的缝隙探棒穿过试件进入炉 内,并沿裂缝方向移动150nmi的长度; 中25mni的缝隙探棒穿过试件进入炉内;
c) 背火面出现火焰并持续时间超过 10s;
d) 管道A内不能保持(300± 15) Pa的压 差时。
耐火试验进行到
60min时:
a) 未点棉垫;
b) 未出现裂缝;
c) 未出现火焰;
d) 管道A内压差为288Pa
未丧失
完整性
炉内管道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认为丧 失隔热性:
a) 平均温度温升超过初始平均温度140 °C;
b) 7壬一点位置的温度温升超过初始温 度(包括移动热电偶)180°C (初始温 度是试验开始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
c) 完整性丧失,则隔热性丧失。
III
60min时:
a) 管道背火面平均温升 53°C;
b) Zui高单点升温75°C;
c) 完整性未丧失。
隔热性
炉外管道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认为丧 失完整性:
b) 6 6mm的缝隙探棒穿过试件进入炉 内,并沿裂缝方向移动150mm的长度;
* 25mni的缝隙探棒穿过试件进入炉 内;
c) 背火面出现火焰并持续时间超过10s
a)平均温度温升超过初始平均温度140 °C;
b" 壬一点位置的温度温升超过初始温 度(包括移动热电偶)180°C (初始温 度是试验开始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 度);
c)完整性丧失,则隔热性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