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务必申办海外投资上报进行海外投资。一般来说,当我国公司融资于香港、澳門、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无论是新企业、新项目或者公司并购股权,只需牵涉到马上或间歇性获得海外公司的所有权、决定权、管理权等。
务必上报海外投资。那么如何上报海外投资呢?
海外投资上报一般有2种情况:
1.海外新企业(新企业在香港或其他海外在我国设立新企业,中国公司尽量是自然人股东,无股份要求);
2.海外投资公司(公司并购是在国外控投的公司,作为收购方的自然人股东,务必财务尽职调查。
1.申请人规范:中国境内依规创立的行政事业单位;
2.符合下列状况的,准予上报:申请材料完备,确实详尽,符合要求方法。
3.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不给予上报:
(一)申请材料不详尽或者不符合要求方法。
(2)属于审批情况。
(3)企业申请谎报原料。
(4)其他不上报的状况。
海外投资上报申请材料。
1.海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填充原料(①海外投资创建企业或公司并购的相关规章制度(协议书.合同书)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或投资决策③新经财务的财务报表④前期工作贯彻执行表明(包括:财务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⑤公司并购海外投资要提交《海外并购前期报告表》⑥海外投资真实可信承诺书)。
海外投资上报申报流程。
1.发展趋向和转型委员会向发展方向和创新发展企业和委员会企业申办新项目,提交项目信息,我国投资者签署必须的法律文件,经发展趋向和创新发展企业准予或上报,并传来准予文本文档或上报通知;
2.经国家商务部准予或上报,授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理当在收到有效证件后2年进行海外投资;
3.外管局上报金融企业放外汇投资,由外管局管控。投资项目信用额度超过500万美元的,理当向外汇政策企业报告。外汇政策企业审核后,向中国企业授于《海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海外投资的重要一步是设立海外公司。建议在注册海外公司时上报ODI。倘若您有所有的问题或工作流程规定,请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