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的企业越来越多,如何能从中脱颖而出,企业实力是一方面,企业字号是一方面,企业类型是一方面。相信大家对研究院类型的公司会比较感兴趣,以研究院为公司名称后缀并非有限公司结尾 这是属于个人独资类型的研究院。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有三点:
创立容易。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只需要很少的注册资本等;
第二,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第三,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