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集团章程;
(三)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如何办理国家工商总局无行政区划核名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国家总局核名方法与步骤: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提交材料后-个工作日出结果
到注册地工商局办理注册事宜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集团名称;
(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
(三)企业集团的宗旨;
(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八)企业集团的终止;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十一)制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