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代理服务范围以及服务优势服务范围:加急核准名称、预后调整信息、含国际名称核准、含(中国)名称核准、疑难名称核准、解决锁定核名、中字头、国际头、国字头、字号重名、驳回多次等问题名称核准。=
名称结构例:中资 控股有限公司“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 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核名所需材料: 1.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2份. 2.申办人提供多个拟定的公司名称 3.拟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4.拟定好股东的占股比例
一、 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
a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b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且名称中含书名号的出版企业、杂志社等,如“《×××》杂志社”。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